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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关于调整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关于调整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全文有效

2020.11.13

各参保企业、参保市民:

为做好使用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工作,经批准,现对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受理时间调整如下:

一、税务机关缴费受理截止时间

企业委托划款缴费方式为11月20日,电汇缴费方式为11月20日,支票背书和银行受理支票为11月19日,现金缴费为11月23日(16点30分);灵活就业人员窗口缴费为11月23日,银行代扣报盘为11月23日。

二、社保部门业务受理截止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缴费类业务申请为11月22日,其他业务申请为11月26日。

经办窗口:各类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为11月26日,企业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丧抚待遇业务为11月23日,其他业务为11月27日。

为保证各项待遇不受影响,请各参保企业、参保市民尽快完成缴费及相关社保业务,如有问题请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咨询。社保业务将于12月7日恢复正常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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