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大连  >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大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30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对于上述事项,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