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福建  >  闽财税〔2020〕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闽财税〔2020〕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09-29 闽财税〔2020〕3号 我要评论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闽财税〔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2.1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水利厅,各设区  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  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 展,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餐饮、住宿、公路水  路运输行业企业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