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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2013]111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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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

杭政[2013]111号

全文有效

2013年11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

  为适应我县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上杭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3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具体见附件),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上杭县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

  级别  开征  地区   土地  等级   建  成  区  范  围
  县  城   一  等  地   东起东大桥北岸沿北环路至西环路交叉点、西环路往县医院路至汀江、南与汀江为界,即北环路、西环路与汀江围成区域。
  二  等  地   水西渡大桥西岸沿紫金大道--北三环(紫金矿业北大门)--紫金学院西侧--北二环--汀江大厦--天和嘉园12号楼--公交首未站--二环路口--北环路--北环路与东大桥交界北侧围成区域。
  三  等  地   分布在一、二级地外延,北与永武高速为界,东以汀江为界,西至北环路与龙翔大道交界处围成的县城区域。  张滩大桥和李家坪大桥以北县工业园区范围。
四 等 地   水西渡大桥以西、省道205线(至机砖厂)、省围禾线(至水西渡游泳池)、双拥路(与围禾线交叉点往西至桥)周围。  张滩大桥和李家坪大桥以南县工业园区建成区范围。
  建制镇   一  至  三  等  地   建制镇具体土地等级范围按《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上杭县古田等20个乡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杭政[2012]144号)执行。
  工矿区 四 等 地   紫金山工矿区、蛟洋工矿区为建制镇四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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