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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逐步恢复全市办税服务厅现场服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逐步恢复全市办税服务厅现场服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10.8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泉州市税务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的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为给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服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我市提倡以“非接触式”办税为主,逐步恢复办税服务厅现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自10月8日起逐步恢复现场服务。

二、提倡“非接触式”办税,减少到厅办理次数,防止交叉感染,纳税申报等“214+12”项涉税事项可以全程网办。

具体办理事项及路径详见:《福建省“非接触式”214个办税缴费事项操作路径》(点击查看)、《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采用“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的通知》(点击查看);

三、如有特殊业务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可拨打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进行沟通、预约后办理,预约后,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时间,请按预约时间到厅办理。

四、设在办税服务厅的自助服务区、独立于办税服务厅之外的自助办税区、闽税通自助服务室自10月8日起正常使用。

五、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服务厅入口处请接受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5摄氏度不予进入;请佩戴口罩入厅,如未正确佩戴的我们将予以劝返;请出示“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办税时,请务必在1米线外等待,尽量避免交叉感染。

特殊时期,望您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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