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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税务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税务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5.21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蕉华工业园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司〔2015〕2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税总发〔2017〕151号),结合工作实际,市税务局制定《梅州市税务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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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税务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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