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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发票免费邮递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发票免费邮递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6.30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办税服务,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实行发票免费邮递服务,2020年7月份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发票申领和代开发票,并选择邮政领取服务的,可享受免费邮政配送服务(具体免费配送条件、种类及网上申请流程详见2月5日“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发票免费邮递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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