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2020年9月28日。各单位、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寄方式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列出相关的理由。
邮寄地址:汕尾市红海中路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联系人:陈恒恒 朱桂强
联系电话:0660-329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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