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7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17-06-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新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3年12月10日 | 惠国税办转字〔2003〕238号 | 全文废止 |
2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5年7月25日 | 惠国税函〔2005〕99号 | 全文废止 |
3 | 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的意见通知 | 2007年1月11日 | 惠国税办转字〔2007〕12号 | 全文废止 |
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 2005年12月2日 | 惠国税办转字〔2005〕255号 | 全文废止 |
5 |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5年6月1日 |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 全文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