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个人非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11.18
为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小店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活力,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个人非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0年12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政务邮箱stsw@vip.163.com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邮政编码515041),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个人非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关于个人非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草案).doc
非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