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11.25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24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一、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sswsd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对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的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邮政编码528400,在信封上注明“对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的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文和附件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中山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docx
附件2:中山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