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中山医保发[2020]58号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医疗保险费缓缴工作的通知

中山医保发[2020]58号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医疗保险费缓缴工作的通知

09-30 中山医保发[2020]58号 我要评论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医疗保险费缓缴工作的通知

中山医保发[2020]58号

全文有效

2020.12.14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