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 年第6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对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需开展事后实地查验的范围进行明确,并拟通过公告形式颁布实施。现通过税务网站公布的方式,广泛征集税务行政相对人、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31日。各单位、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件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列出相关的理由。
电子邮箱:mzswhlk@126.com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