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珠国税发〔2010〕9号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增值税认证失控发票处理规定的通知

珠国税发〔2010〕9号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增值税认证失控发票处理规定的通知

09-30 珠国税发〔2010〕9号 我要评论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增值税认证失控发票处理规定的通知

珠国税发〔2010〕9号

全文有效

2010.2.1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