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实施《横琴新区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2.2
为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横琴新区税收工作实际,特制订《横琴新区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
横琴新区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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