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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税发〔2021〕17号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09-30 汕头税发〔2021〕17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汕头税发〔2021〕17号

全文有效

2021.3.31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见附件),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党建引领,解难题惠民生

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税务机关,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以“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二、强化责任,抓工作促落实

市局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节点任务,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及时收集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税务局要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任务细化表,进一步明晰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挖掘具有特色的活动举措,确保“春风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突出特色,强宣传造氛围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注重宣传发声,紧紧围绕“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的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紧扣宣传时间节点,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同时要注重上下联动、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联动发声,营造声势,积极取得地方党政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和支持。

四、跟踪问效,善总结重反馈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加强对各项举措制定、清单化推进的跟踪督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以“春风行动”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各区(县)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堵点难点,请及时向市税务局反馈统筹解决。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收集实效性强的意见建议,按季度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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