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缓实施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22.6.19
根据《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的公告》(2022年5月27日发布),原定我市于2022年7月起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工作。现有关工作暂缓实施,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