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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2022〕4号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暂停办理2022年9月企业职工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09-30 通告〔2022〕4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暂停办理2022年9月企业职工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通告〔2022〕4号

全文有效

2022.9.9

因社会保险费政策调整,2022年9月10日至9月15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继续暂停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缴费人申报和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9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业务。期间用人单位增减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停保等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以及其他缴费人的各类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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