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关于对用人单位不再实行批量批扣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15:3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每月按时足额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22年12月起,我局对用人单位不再实行批量批扣社会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每月按时足额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