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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税函[2011]575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二批)的函

09-29 粤国税函[2011]575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二批)的函
粤国税函[2011]575号
全文有效
2011年8月1日
韶关、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二批)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1]1945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二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1]1945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二批共2家,其中韶关市乳峰物流有限公司变更市场名称)送你局。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二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1
      
清远市顺风二手机动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清远市顺风二手机动车市场
      
清远市新城东B33号区之二
      
511515
      
邓海花
      
0763-388966213553904126
      
      
      
      
变更前
      
      
变更后
      
      
      
      
      
      
      
2
      
韶关市乳峰物流有限公司
      
乳峰汽贸机电交易市场
      
新村汽贸机电交易市场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南郊七公里
      
512027
      
刘伟琴
      
0751-8266888
      
0751-8266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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