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国税发[1995]136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颁发涉外税务人员“税务检查证”的通知

[国税发[1995]136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颁发涉外税务人员“税务检查证”的通知

09-29 [国税发[1995]136号 我要评论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颁发涉外税务人员“税务检查证”的通知

国税发[1995]136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深圳不发):

     关于税务检查证的管理和发放问题,省局已于1995年3月8日以粤国税发[1995]070号“通知”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根据该“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就全省颁发涉外“税务检查证”的有关事宜,补充明确如下:

     一、检查证发放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本次发放涉外税务检查证的对象是各级国家税务局所属履行涉外税收检查任务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少数兼职从事涉外税务检查工作的各级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稽查分局工作人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助征员、代征员不核发涉外税务检查证。

     二、检查证编码要求

检查证采用全国统一编号、编号由“字轨”加“七位编码”组成。“字轨”全省统一为“粤国税外”,“七位编码”的设计:(一)第1、2位为地级市局编码,采用广东行政区划代码(见省局粤税发办发[1993]139号文附件)中的地市级编码;(二)第3、4位为县(区)级局编码,采用广东行政区划代码中的县(区)级编码;市局涉外税务分局(科)的工作人员,第3、4位码使用各市市辖区的代码01。东莞、中山市下属分局中涉外税务人员的检查证,其第3、4位码可依顺序从01起编列,具体顺序由两市确定;(三)第5、6、7位码为持证人的顺序,由各地自行从001号编起,可至999号。

县级国家税务局中,没有单独设立涉外税务机构,但有专人从事涉外税收工作的,可采用上述方法编制检查证号。

例一:编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税务检查证证号。查惠州市行政区划代码为13,故第1、2位码为13;涉外分局不属一级行政机构,没有区划代码,但按上述(二)的规定,市局涉外分局人员检查证的第3、4位码使用市辖区的代码01;第1号检查证的顺序号为001。因此,该检查证的全码为“粤国税外1301001”。

例二:编惠州市惠城区国家税务局第1号涉外税务检查证证号。查惠州市行政区划代码为13,惠城区行政区划代码为02,第1号税务检查证的顺序号为001,因此,该检查证的全码应为“粤国税外1302001”。

     三、检查证的领用、登记和管理

领用检查证前,领用人应按本通知所附表式填写《涉外税务人员申领税务检查证登记表》,所属单位在审核同意后,应造册登记。登记表由各县汇总到市,再由各市于五月下旬前汇总报省局。领用人除填写登记表外,应附送壹张小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到各市,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名称。省局将根据各市报来的人数发放空白税务检查证,由各市填写有关项目内容并贴上照片,最后统一在六月中旬送省局加盖钢印。

     四、从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使用新的涉外税务检查证,旧式涉外税务检查证同时作废,由县级国税局收回上缴市国税局统一销毁。

     特此通知。

     附件:涉外税务人员申领税务检查证登记表(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