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发税务制服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5]205号
全文有效
2005年10月11日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发税务制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7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了严肃税容风纪,确保全省地税队伍的整体统一性,必须统一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招标采购确定的制服布料颜色和省局2001年12月17日实行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制服样式,由原采购中标的厂家:海南金椰子高级时装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的招标编号:HNGP2001-023-2;现更名为:海南红椰子高级时装有限公司,联系人:邝必文,联系电话:13907544598,)统一制作。
二、各直属局必须严格贯彻不影响工作和不浪费资金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确定现行税务制服的制作数量,与上述厂家办理制作事宜,同时将制作合同和验收单上报省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