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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地税联合办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地税联合办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6年7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和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决定深度融合办税服务资源,持续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积极打造“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通办国地税业务模式,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2016年7月1日起,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滨海联合办税服务厅、民声东路联合办税服务厅)将向广大纳税人提供联合办税服务,纳税人可任意选择,就近办理国、地税业务。滨海联合办税服务厅可受理除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违章处理以外的所有地税业务,民声东路联合办税服务厅可受理除税控设备发行和违章处理以外的所有国税业务。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滨海联合办税服务厅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9号,咨询电话:0898-68531515;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民声东路联合办税服务厅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2号,咨询电话:0898-68595160。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地税联合办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和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决定深入合作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现将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联合办税目的

  优化和整合办税服务资源,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问题。

  二、联合办税目标

  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三、联合办税方式

  利用已有办税服务厅(海口国税滨海办税服务厅、海口地税民声东路办税服务厅),采取“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通办国地税业务模式,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四、联合办税内容

  滨海联合办税服务厅可受理除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违章处理以外的所有地税业务,民声东路联合办税服务厅可受理除税控设备发行、违章处理以外的所有国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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