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海地税发〔2012〕6号
现行有效
2012.01.30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地税函[2012]2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该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市局专门成立2011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震宇
副组长:邓学民陈维运吴光枫庞华雄
成员:冯崇泽蔡冠思吴淑芳符兴群王菁钰冯世贵
许小芬符才丹甘海梅符冠李相平
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由庞华雄副局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税政法规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贯彻实施《办法》和《通知》的各项工作,使工作的开展在组织上得到了保证。
二、提高工作认识,保时保质完成
为了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前四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基础,要求各分局要指定2-4位税管员自始至终负责2011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宣传提醒、辅导和受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对《通知》有关内容的学习,熟悉申报工作的业务流程,并要求税务干部统一思想、高度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作好申报工作,帮助和辅导纳税人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程序、内容、时间、地点、法律责任等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申报期内(1月1日-3月31日),要充分发挥以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经验和优势,做好宣传提醒、辅导和受理申报工作;申报期结束后,各分局要结合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认真总结,各分局辖区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漏洞、重点、难点和对策及建议问题,申报期结束后的工作打算和建议,在4月1日前报送市局税政法规室。认真做好数据归集、分析、约谈检查和资料归档工作,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质量。
三、加强宣传服务,提高宣传力度
一是将通过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关于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使纳税人了解有关政策,清楚申报地点、方式、申报流程等内容。
二是在办税大厅醒目位置发布、张贴通告,印制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宣传小册、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放在办税大厅和各分局以便纳税人取阅,要求办税大厅和各分局做好报表的填报辅导工作,同时推行上门服务。
三是要求各分局充分利用省级大集中征管系统中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所掌握的数据和日常税源管理信息,摸清摸清所管辖区内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纳税人在扣缴单位的分布情况,通过纳税申报提醒和现场申报辅导等形式,深入扣缴单位,督促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已掌握的高收入者依法申报。
四是通过应用短信平台方式,向纳税人发送短信,提醒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四、充分掌握信息,确定工作重点
各分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市局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利用企业年金计划、股权激励机制计划、各类“排行榜”、上市公司相关公报、行业代表性企业或单位等公开披露信息,以及充分应用省局大集中征管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系统掌握的年度收入申报有关数据和日常税源管理信息,积极调查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烟草、电力、电信、广告、咨询培训、高等院校、医疗卫生等行业的收入状况,查找高收入个人的分布情况和特点;以企业年金所得、投资分红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和劳务提成为突破口,尤其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国税发[2011]126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应用工商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的股权转让信息,加强股权转让所得自行纳税申报的力度,确定2011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重点。在巩固以往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创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手段,改变过去工作中出现的申报项目较单一的状况,实现自行申报和高收入者征管的有机结合。
五、提升纳服质量,全面提高受理时效
为做好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的领取,市局要求在办税服务大厅发放纳税申报表,各征收分局要及时把申报表发放到纳税人手上,并做好填报辅导工作;同时把申报表挂在琼海地方税务局网站上,方便纳税人通过网络下载填报。2012年1月1日起我们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专门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窗口,在受理申报环节,要主动提醒纳税人是否还有其他项目要申报,认真核对各所得项目的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扣(缴)税额等项目是否计算准确,为纳税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自行申报义务。
六、切实做好纳税人申报信息的保密工作
负责2011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税管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加强纳税人申报信息的保密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七、各分局任务
序 列 |
各分局 |
任务数 |
1 |
第一税务分局 |
130 |
2 |
第二税务分局 |
110 |
3 |
第三税务分局 |
40 |
4 |
第四税务分局 |
15 |
八、相关材料报送和要求
1.申报期内,各分局要严格按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和要求(详见附件1),依时上报市局。申报期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单位完成工作目标等情况进行通报。
2.各分局要按下列时间定期向市局报送受理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申报收入额、补(退)税额等相关数据和申报表一联,以及受理纳税申报的具体工作情况,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市局将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并定期将此项政策落实情况汇总上报省局所得税处。
二0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各分局要按下列时间定期向市局报送受理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申报收入额、补(退)税额等相关数据和申报表一联,以及受理纳税申报的具体工作情况,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市局将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并定期将此项政策落实情况汇总上报省局所得税处。
分局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截止时间: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局 |
申报人数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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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用A4纸,横向页面设置,Excel格式;除申报人数栏外,其他各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取正数)。
内容应包括:
(1)分局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截止时间: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局 |
申报人数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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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4纸,横向页面设置,Excel格式;除申报人数栏外,其他各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取正数)。
(2)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项目情况统计表
项 目 |
申报 |
年所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 |
减免 |
应补 |
应退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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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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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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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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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务报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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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稿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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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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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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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产租赁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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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产转让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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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偶然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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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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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行业情况统计表
行 业 |
申报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 |
减免 |
应补 |
应退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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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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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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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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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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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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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做法和经验。特别是本地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创新点和关键点,与加强高收入者征管工作结合情况。
(一)时间:请于2012年2月14日、2月24日、3月3日、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3月31日上午12点前分别报送申报期内分阶段相关数据统计。
(二)申报期结束后,2012年4月1日下午5点前报送2011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总结,要反映各分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创新点和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