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工作舆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9.2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负面舆情,结合海南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应对处置各类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出现的涉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工作的负面舆情。
一、预警监控
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牵头加强对有关舆情的预警监控,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局协助做好舆情监控工作。监控对象为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重点监控各类知名网站论坛,包括社区论坛、商业网站、新闻网站、视频网站、博客微博等。各市县局监控发现负面舆情,要第一时间向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报告,并立即启动舆情应急预案。
二、初步核实
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监控到舆情或收到市县局舆情预警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了解掌握舆情的基本情况、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和传播的范围。
三、情况报告
舆情经初步核实后,有关市县局提出处置应对的意见和建议报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经确认后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送分管局领导,并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要求组织开展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同时,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局领导的批示,积极协助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应急处置
负面舆情发生后,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及有关单位根据舆情性质和严重程度,迅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处置应对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范舆情扩大传播,最大限度降低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对情况属实的负面舆情,要主动引导和平衡舆论,以有效手段修复公信力;对情况失实的负面舆情,要及时澄清,协调有关部门控制不实舆情的进一步传播。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有关媒体平台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协同做好舆情处置应对工作。
五、后期处置
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后,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做好舆情的跟踪监控工作。发现舆情负面影响进一步扩散或出现新问题的,要重新启动舆情响应程序,制定新的舆情处置应对方案。舆情负面影响有效控制或消除后,要做好舆情总结和评估工作,避免此类舆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