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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关于儋州源远通水产加工有限公司水产品冷冻加工扣除标准核定结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关于儋州源远通水产加工有限公司水产品冷冻加工扣除标准核定结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9.12.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 3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2019年5号)要求,现将儋州源远通水产加工有限公司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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