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河南  >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期征缴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期征缴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期征缴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20.12.18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局第一税务分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组织人社局: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他居民双节期间返乡缴费,经研究决定: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期延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延期结束后,将不再收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居民及时缴费,确保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