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河南  >  焦税函〔2021〕49号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对享受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三连A”纳税人范围调整的通知

焦税函〔2021〕49号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对享受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三连A”纳税人范围调整的通知

09-30 焦税函〔2021〕49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对享受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三连A”纳税人范围调整的通知

焦税函〔2021〕49号

全文有效

2021.6.3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20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已经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在“三连A”纳税人范围内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的通知》(焦税函〔2021〕16号)的要求,现对焦作市“三连A”纳税人范围进行更新和调整,请各单位按照更新后的名单抓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附件:焦作市“三连A”纳税人名单(2018-2020年度)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