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人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
苏科高发〔2018〕195号
全文有效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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