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2021版)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1.1.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2021年版)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1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 :jsswzk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浦江路30号1522室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邮编210036)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2021版)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