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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3.1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切实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从2022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和全市各县级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办理全市范围的日常税费服务通办业务。现阶段,主要由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及其设置在各县级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全市通办窗口负责办理。

二、具体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税厅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江苏智慧税务体验中心(扬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32号

18086768094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驻区行政审批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

87022625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26号建工大厦一楼

87880229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一楼

87885401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

扬州市汊河街道华扬西路285号

82772030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江都区泰山路359号

96888777

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

83449675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85082915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扬州市宝应县宝应大道8号

88988651、88980852

三、除不动产交易、社保费征收事项外,159个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均可全市通办。不动产交易、社保费征收事项涉及多个办理部门,实行“一厅联办、一窗受理”,将与其他部门一起实现全市通办,现阶段税务环节暂不单独实施全市通办。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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