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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在扬州市切换上线的公告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在扬州市切换上线的公告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8.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将于2022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在扬州市切换上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旧信息平台切换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1、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市人社局各功能区办事处,市医保中心,市社保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

2、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暂停办理的业务事项

1、医保公共征缴业务

自2022年8月27日0:00至2022年9月15日8:30,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含在职转退休)、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基数申报等全部线上线下公共征缴业务。

2、医保缴费业务

自2022年8月27日0:00至2022年9月15日8:30,各级税务部门及代征代办机构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业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受影响。

三、业务办理恢复时间

自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9:00起,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征缴功能,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四、相关业务规则注意事项

1、2022年8月份、9月份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三个月内新生儿医疗保险缴款期限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上述类型人员在此期间拟参保缴费,但因系统停机未能缴费到账的,个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2、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2年9月5日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完成单位网上实名注册。业务办理恢复后,可凭江苏政务服务网认证信息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时间、网址另行通知)在线办理参保登记、变更和缴费基数申报等征缴业务。扬州市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停止运行。

3、因停机切换期间医疗保险费暂停征缴,存在医保欠费的缴费人暂缓办理税务注销及迁移事项。

4、恢复办理业务后,参保单位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参保个人可凭身份证号码缴纳医疗保险费。

五、咨询电话

扬州医保服务热线:0514-12393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业务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514-80979606

市社保中心:0514-80978600

宝应中心:0514-88285212

高邮中心:0514-84601050

仪征中心:0514-80290172

江都分中心:0514-80805871

邗江分中心:0514-80325200

广陵分中心:0514-87869055

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0514-87968629

生态科技新城办事处:0514-80979969

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办事处:0514-80979569

扬州市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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