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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统函[2019]15号苏州市统计局关于通报2018年苏州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函

09-29 苏统函[2019]15号 我要评论

苏州市统计局关于通报2018年苏州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函

苏统函[2019]15号

全文有效

2019.5.28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我局开展了全市城镇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劳动工资统计。经审核汇总,现将2018年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通报如下:

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124元,其中,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7563元,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44508元,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80227元。

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8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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