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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税函[1998]252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对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饮食业启用打印发票的请示》的批复

09-29 苏地税函[1998]252号 我要评论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对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饮食业启用打印发票的请示》的批复

苏地税函[1998]252号

全文有效

1998年12月30日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市饮食业启用打印发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在饮食业使用卷筒式打印发票,发票名称为《江苏省苏州市饮食业专用发票》,式样为两联卷筒式,规格为12X5.7,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存根联。(式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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