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全文有效
2020.7.30
(2020年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吉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和吉林省资源税特定情形减免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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