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暂停使用电子税务局网上签订委托异地银行缴纳税(费)款协议书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29
尊敬的纳税人:
近日有部分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异地税源登记户利用总机构账户,通过电子税务局签订的银行委托扣款协议书在扣款时报错。
该业务涉及税务、国库、银行等多部门系统优化完善问题,且各商业银行业务标准不一致,请有上述业务需求的纳税人(缴费人)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暂不要通过电子税务局签订协议。
特此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