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和年审办法的通知
长地税发[2007]45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局、所):
现将《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和年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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