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吉林  >  吉省价收字[2000]32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吉省价收字[2000]32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09-29 吉省价收字[2000]32号 我要评论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吉省价收字[2000]32号

全文有效 

2000年12月4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委托吉林省维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吉林省防伪税控系统维护单位,考虑到实行增值防伪税控系统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种强制性行为,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381号)文件精神,现核定吉林省维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的价格为每年每户48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