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名单(总第五批)的通知
吉地税发[2011]137号
全文有效
2011年12月13日
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白山市地方税务局,延边州地方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吉工信创业[2011]642号)转发给你们。对纳入名单的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税收问题按《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免征创业孵化基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171号)执行。
附件:关于认定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