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行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对原白城市国税局、白城市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执行1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白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的公告》 |
2016年6月1日 |
白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行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一、公告发布的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对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确保机构改革后相关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告的内容
本次公告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有1件,具体详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