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吉林  >  吉地税发〔2007〕44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7〕44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

09-29 吉地税发〔2007〕44号 我要评论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7〕44号

全文有效

2007-04-23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