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吉林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接入吉林省财税库银系统商业银行均可办理“全程网签”三方协议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接入吉林省财税库银系统商业银行均可办理“全程网签”三方协议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接入吉林省财税库银系统商业银行均可办理“全程网签”三方协议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8.21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政策,扎实推进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与各银行密切合作,通过升级改造相关系统,使全省接入吉林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全部25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一次都不跑”的“全程网签”三方协议。

纳税人可以通过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发起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申请并验证(由系统自动向税务、银行发起相关操作,自动完成协议签订事宜),生成电子版委托扣款协议书,验证通过即完成协议签订,您不必再往返银行和办税服务厅办理。请广大纳税人积极使用,具体方法详见附件。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