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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发[1997]50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我区《普通发票防伪品订购结算制度》的通知

09-29 内地税发[1997]50号 我要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我区《普通发票防伪品订购结算制度》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7]50号

全文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保证发票防伪品款项的及时结算,现将《普通发票防伪品订购结算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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