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3年10月3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33号)及《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3]62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至2012年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出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个,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机关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日期 |
1 |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 |
内地税公告2011年第2号 |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1年9月30日 |
2 |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 |
内地税公告2012年第1号 |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