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内蒙古  >  内地税字[2000]6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内地税字[2000]6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09-29 内地税字[2000]6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5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内地税字[2000]6号

失效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请示》(乌地税发[1999]2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企业或单位本月支付个人以前数月已做挂帐处理的奖金,属按月支付的奖金。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规定,不能并入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中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此批复。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