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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字[2013]283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09-29 内地税字[2013]283号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本文自2016年7月13日起全文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内地税字[2013]283号

2013.11.2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内地税字〔2013〕283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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