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0.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5个派出机构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为: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温泉北路17号,联系电话:0482-7124530。
(二)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温泉街温泉北路9号,联系电话:0482-7128009。
(三)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林海街道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内蒙古兴安盟伊尔施林海街伊经十一路东侧阿尔山市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0482-7152789。
(四)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五岔沟镇税务所,办公地址为: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五岔沟镇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482-7978818。
(五)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明水河镇税务所,办公地址为: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明水河镇明水村林俗文化景区。
二、国家税务总局阿尔山市税务局5个派出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备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