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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机构设立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机构设立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局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1.5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及通辽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为主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辖区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党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三、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辽河镇税务所负责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五、办公地点信息及办公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西100米,邮政编码:028011。

(二)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西100米,邮政编码:028011。

(三)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西100米,邮政编码:028011。

(四)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辽河镇税务所办公地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西100米,邮政编码:028011。

(五)工作电话为0475­-862835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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