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关于纳税服务投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通告〔2018〕1 号
全文有效
2018.10.31
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成立纳税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投诉、咨询、权益维护和税收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的权利
根据2009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明确纳税人的14项权利是: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和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二、纳税服务中心受理事项范围
(一)受理和转交纳税人通过多种方式,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进行的投诉。
(二)解答纳税人通过多种方式提出的关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办税程序等涉税问题。
(三)解决纳税人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的依法行使权利和享受利益的诉求。
(四)提供纳税人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的关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办税程序等需求的宣传服务。
三、纳税人投诉、咨询的方式
纳税人提起的投诉、咨询和诉求,均可以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通讯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15号330室,邮政编码:750306
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0483-8332222
纳税服务咨询电话: 0483-8332871
电子邮箱:amswnfzx@163.com
微信公众号:阿拉善税务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