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全市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及代开票中介机构年检的通知
甬地税二[2006]84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税局(分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121号)、《关于印发〈公路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及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及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度审验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地税二[2005]21号)等文件精神,市局决定近期组织人员对全市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及代开票中介机构进行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这次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及代开票中介机构年检工作,市局成立全市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及代开票中介机构年检工作小组,各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 检查范围为镇海、北仑、大榭、保税、东钱湖
带 队:叶国萍
成 员:朱旭峰、何捷(江东)、李明祥(鄞州)、王承维(奉化)
第二组 检查范同为奉化、宁海、象山、海曙、江东、直属
带 队:石惠明
成 员:陈泉(保税区)、沈良真(镇海)、王建君(东钱湖)
第三组 范围为慈溪、余姚、鄞州、江北、科技
带 队:沈蓉丹
成 员:娄成永(宁海)、葛起东(海曙)、陈云平(北仑)
二、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从2006年4月10日开始,到2006年4月28日结束。
三、年审的内容、程序、结果、相关表式及填写等按照总局国税发[2004]13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日